2013年3月1日起,成都綠化率標準將提高
發布日期:2012-09-22 12:28:22 來源:互聯網 查看次數:27 文字大小 【 大 中 小 】
昨日,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《成都市園林綠化條例(草案表決稿)》表決通過,將于2013年3月1日起實施,成都綠化率標準將提高。
條例對新建、改建和擴建項目的綠地率作了相關規定:舊城改造區、城市商業區的大中型商業和服務設施不得低于20%;新開發建設區、大專院校、科研機構和賓館、飯店、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筑不得低于30%;醫院、療養院不得低于35%;新建城鎮主干道不得低于30%,次干道不得低于30%;改建、擴建城鎮主干道不得低于20%,次干道不得低于15%;其他道路應當預留行道樹種植位置。
違反條例規定的,建設項目將責令限期改正,并按照不足綠地面積數處以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違反條例擅自占用園林綠地、破壞綠地范圍內地形地貌、水體和植被的,責令賠償損失,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|